无单放货,损失惨重!坚持不懈,70多万美金成功追回!
“提单在手,货被提走?”
《催收故事汇》:认栽不认命
坚持不懈,70多万美金成功追回
拖欠
背景
”2020年6月,湖北某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巴西某公司达成合作,向后者司出售一批价值714,616.69美元的汽车零部件,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D/P(即期付款提单),贸易方式为FOB,由巴西买家指定承运人。
2020年10月,货物抵达维多利亚港,巴西买家却迟迟没有打款,湖北卖家多次提醒其付款并提货,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发现端倪,启动催收
与此同时,湖北公司通过我司调取了巴西买家的企业信用报告,发现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佳,营收连年下降,且有数条货款拖欠相关的涉诉记录,其中最近的记录是当年的9月2日 。
湖北卖家此时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联系承运人,要求妥善保管货物,可能需要运回;但被其告知货物已被巴西买家凭副本提单提走。
之后,湖北公司启动自行催收,但2个月毫无进展,最终于2020年12月,委托代为催收。
案件
分析
”无单放货,害人不浅
这些国家无单放货频发,大家多注意:
目前巴西、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委内瑞拉等中南美国家,以及安哥拉、刚果等非洲国家,都可以无单放货。 还有,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是允许凭记名提单副本提货的。惯例是“记名提单”(Straight B/L)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 of arrival)上的背书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货。 此外,出口到土耳其、印度和阿尔及利亚也要特别注意,货物到港前,目的港进口商进行舱单申报后,货权自动转到收货人手中,即出口商失去对货物的控制。
合同完善,可以催收
经评估,该案FOB条款下的合同,还规定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后,责任由买家承担,无论发生何事,买家均需履行付款义务,若买家违约则需赔付2倍货款!
同时,巴西公司虽然经营状况堪忧,但仍在营业,可尝试操作!
催收
过程
”催收律师多次与债务方联系,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甚至不承认已提货事实。
证据齐全,不容抵赖
转变思路,同时对买家和承运人施压,并从承运人处获得买家已提货证据。
将收集到的证据,连同合同中买家应承担付款义务的条款标明后,与律师函一同发给了买家,并要求其在7天内给出具体的还款计划,否则将启动诉讼程序,并会向中国监管部门投诉其违法行为,对其生意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持续跟进,成功回款
迫于催收律师的压力,买家给出分期还款的计划,并于2021年6月完成最后一笔欠款的支付。至此买家714,616.69美元的货款全部收回,案件圆满结束。
催收
总结
”企业如何防范无单提货
①尽量签订CIF或C&M条款,力拒FOB条款,避免外商指定境外货代安排运输,提前预防外商与货代勾结的风险。
②如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可接受指定的船公司,但不能接受未经外经贸部批准在华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货代企业或境外货代代表处安排运输,并向外商解释,任何未经批准在华经营货代业务并签发提单的行为是非法的。
③如外商仍坚持指定境外货代,则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即指定境外货代的提单必须委托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货运代理企业签发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同时由代理签发提单的货代企业出具保函,承诺货到目的港后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遇到无单放货怎么办
①确定货物是否已被提走。可通过船公司网站查询货物情况,确定集装箱是否已经清空并装货运往其它目的地,判断是否出现了无单放货的情况;
②提醒进口商及时支付货款。无单放货并不是完全能确定会损失,有很多客户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灵,跟指定货代协商了无单放货,先销售,再付款。也就是说有些客户虽然无单放货了,但依然会打款,只是会晚点。出口企业要及时跟进,与进口商沟通,明确最后付款期限,并形成书面约定。
③如果进口商“赖账”,可通过律师向指定货代发律师函,称此货物已被收货人提走,让指定货代在限定的时间内赔偿发货人的损失。
④如指定货代在限定的时间未赔偿,把原来与指定货代一切来往传真记录及正本费用发票准备好,找海事方面的律师追讨。
⑤特殊情况的处理,有些国家“无单放货”是由于政策等因素导致,追责货代无效,只能收集证据向进口商施压。如果企业自行催收超过3个月无果,建议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借助全球资源优势,尽快保障债权,避免买家通过诸如破产等方式逃避债务。
温馨提示
已累计对接了622个国内和国际的催收团队,包含各类知名律所、 信用管理和催收公司,加入了24个国际信用管理及商账联盟,服务网络遍布216个国家和地区, 累计接案超1.5万件,回款金额超6亿元。
(专业催收,虽远必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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